【第3期】典型案例释义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M先生向行政机关反映某电信企业存在宣传业务与实际订购业务不一致的虚假宣传问题,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与处理】
收到来信后,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经查明,2024年6月13日,M先生在“XXXX白银会员”的宣传界面通过短信验证码方式办理业务,二次确认及订购成功短信记录均显示实际办理业务为“XXX流量包”。对此,行政机关认为某电信企业存在宣传与实际办理业务不一致的问题,易引发用户服务争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约谈,责成其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宣传,切实维护用户权益。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电信服务规范》第十条规定,用户申请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向用户提供该项业务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包括该业务的业务功能、通达范围、业务取消方式、费用收取办法、交费时间、障碍申告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等。电信业务宣传资料应针对业务全过程,通俗易懂,真实准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范业务营销行为”第(一)款“健全审核机制”规定,健全企业内部营销方案及业务上线前的报备审核机制,对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服务规范、易引发用户服务争议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电信企业应完善资费方案的全流程管理,严格细致做好资费方案上线前服务合规审核、数据配置和测试验证,依法依规公示、营销,同时加强运行监控和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用户反馈,及时妥善处理发现问题。
【典型意义】
提高电信资费营销宣传的清晰度、透明度和规范性是保障用户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的重中之重,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资费营销管理机制和技术手段,规范业务营销和办理行为,让电信用户“看得清晰、办得明白、用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