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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通信管理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6 15:00 来源: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1〕221号)、中共湖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直机关“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直通〔2022〕6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普法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针对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着力推动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升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能力,为湖南信息通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面向社会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宪法专题讲座,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营造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有针对性地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纠纷。

系统学习信息通信领域需要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湖南省通信条例,提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工作措施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普法内容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宪法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要点,局党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举办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培训不少于2次。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编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的指导、规范、教育作用。落实学法考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5.17”世界电信日、“4.15”国家安全日、法律施行日等重大节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信息通信行业的法律法规

(三)运用各类载体开展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党组织“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等的融合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维护和利用好现有的普法阵地,将大厅电子屏、宣传栏等作为最直接的宣传载体,将网站、微信公众号、自办刊物作为广泛宣传的重要渠道,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四)利用行政执法过程开展普法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检查、送达、告知、听证和处罚等程序过程,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做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根据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五)利用化解行政纠纷过程开展普法在行政应诉过程中,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出庭应诉,充分释法说理。对社会高度关注、具有代表性的行政应诉案件,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申诉等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阐明相关法律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政策法规处要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督促指导。业务处室要按“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注重配备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好的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治工作者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三)抓好责任落实。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把学法与用法、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文明标兵单位创建成果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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