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2021)湘通局罚字第002号
被处罚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人民东路二段412号
负责人:伍文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27951173A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以擅自开通业务、“预约取号”等形式限制用户携号转网的违规行为。8月2日经行政约谈、责令整改,你单位承诺于8月9日前完成整改。9月16日经立案调查,确认你单位未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上述事实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携号转网服务监管系统数据、中央二台财经频道新闻报道、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决定:处以警告,并处五万元罚款。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直接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